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长发〔2021〕21号),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包含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拟对已认定(备案)后的***、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42号)文件:已认定(备案)后的***、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实行运营补贴支持,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符合以下规定事项的给予运营补贴支持: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在孵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按年度每家 0.5-1 万元补贴该企业所注册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同一家企业入驻孵化平台后,从第四次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起,不再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发放补贴);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在孵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每家 2-3 万元的标准,按年度补贴给该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同一家在孵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对孵化平台的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申报主体
已认定(备案)的***、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2021年度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补贴支持资金申请表》(计划类别为“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补贴支持资金”),并按要求提附件材料:2021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表(需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入库登记编号)、平台与企业签订的入孵协议和入驻协议;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汇总表(需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平台与高企签订的入孵协议和入驻协议。
2、各区县(市)科技局、长沙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系统内进行初审和推荐。
四、时间要求
网络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3月25日,推荐单位在2022年
4月1日前完成系统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在线推荐后,将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于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火炬城集贤路2号;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
五、咨询方式
长沙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 电话:88667601
受理中心 电话:88612506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84468862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