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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 时间: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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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其中,必须申请商标才能使用的商品有“人用药和烟草”。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一、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不大于10厘米×10厘米,不小于5厘米×5厘米,一式5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图样5份,黑白商标图样1份)。
    3、立体商标:需提供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4、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5、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6、《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7、《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8、特殊证明材料: 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2、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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